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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5-12-04 09:2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宁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人民路18号住院楼1号楼首层DSA手术室 建设单位:广宁县人民医院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DSA项目将住院楼1号楼首层药房改建成1间介入手术室,并在该介入手术室内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UNIQFD20型,最大管电压125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58202979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